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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誓言 庄严承诺——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侧记 发布日期:2018-01-17 21:07 信息来源: 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1月17日下午3时30分,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投票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组织本次会议选举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江山主持宣誓仪式。

大会会场简洁而不失庄重,主席台上方高悬着国徽,主席台右侧的宣誓台上端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新当选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勇、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新力阔步走到宣誓台前。张勇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拳高举至耳畔。刘新力随之举起右拳,目光坚定。

“我宣誓!”

“我宣誓!”

张勇高声领诵誓词,刘新力大声跟诵。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铿锵誓言,是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对人民的承诺。宣誓仪式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敦促其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时刻牢记誓词,切实履行承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荣成突破式发展、争当全省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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