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硕士毕业生到我市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首次在我市企业(含依法注册的各类私营生产性服务组织,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起,每人每月分别享受800元、1000元租房补贴,享受期限3年;在我市工作满3年后,每人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5000元工作津贴,享受期限2年。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分别为本科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到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二、问:2018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已经开始了,具体缴费标准是多少,怎么缴的?
答:2018年度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3370元和5617元两个档次。
缴费比例和金额,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可选择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只缴纳统筹基金部分,即:46周岁以下7%,46周岁以上6.5%。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3545”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不参加生育保险的规定。
缴费期,集中缴费期为1月1日至4月30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疗保险将实行3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负担。不缴纳医保,只缴纳养老保险的,可全年缴费,但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需按新公布的缴费基数缴费。
缴费有三种方式,一是持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社会保险自助终端机进行缴费(社保经办机构、镇街社保所、社区居委会、工行网点、医院等);二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威海人社”APP软件,足不出户直接缴费;三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缴费。
基数 | 项目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与生育合并) | 合计 | ||
46周岁以下 | 46周岁以上 | 46周岁以下 | 46周岁以上 | |||
比例 | 20.00% | 7.00% | 6.50% | 27.00% | 26.50% | |
3370 | 月缴费 | 674.00 | 235.90 | 219.05 | 909.90 | 893.05 |
全年缴费 | 8088.00 | 2830.80 | 2628.60 | 10918.80 | 10716.60 | |
5617 | 月缴费 | 1123.40 | 393.19 | 365.11 | 1516.59 | 1488.51 |
全年缴费 | 13480.80 | 4718.28 | 4381.26 | 18199.08 | 17862.06 |
三、问:听说从去年开始,我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提高了,大家很关注,补贴的具体标准和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威海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度我市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原标准25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3850元(原标准1800元)。
补贴期限政策不变,最长不超过3年。自2011年起,对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3年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凡申请延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规定,初次申请补贴时,必须符合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条件。2010年度及以前已享受灵活就业补贴3年期满人员不在申请延长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之内。
四、问:那么2018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什么时间申请、发放?
答: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工作于5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进行申请,6月30日后停止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过期后将无法办理。
申请时请到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其中崖头和石岛可到各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申请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用身份证复印件再次复印的不符合要求),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2017年度已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今年仍需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能继续享受社保补贴,申请时需留存2017年度领取补贴时所用银行卡的复印件。他人代办的不予受理。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居委会)和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初审和复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最终认定,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后,一般10月左右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保补贴。
五、问:什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领?
答:为了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初级工为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若所持证书非山东省(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请与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申请职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不在申请范围内。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个人通过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络在线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尚未开通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人员,应先行开通,再进行补贴申领。
六、问:个人失业后,中断了社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答: 接续已中断社会保险关系,一是通过实现再就业,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二是灵活就业后可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需办理重新就业手续,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接收单位接收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灵活就业的,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个人提前1个月申请,将档案转市社保服务中心办理退休审批。
七、问:职工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
答:职工档案丢失,补办档案时根据招工时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1997年年底以前办理招工手续的,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原招工单位盖章的《招聘职工登记表》到市人社局就业指导科申请补办。第二种是1998年以后办理招工手续的,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交流科申请补办。